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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妇幼保健院
更新时间:2016-05-25 09:27:18  点击次数:
2016年浙江嘉兴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因医院发展需要,经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嘉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同意,嘉兴市妇幼保健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26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嘉兴市妇幼保健院是嘉兴市卫生计生委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我市唯一一家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主要承担医疗、保健、科研、教学等相关工作。年门急诊人次100余万,住院人次4万余,年分娩量1.3万余人次,完成手术1.5万余台。在岗职工1121人,其中高级职称181人。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推出招聘岗位13个,计划招聘医学类、检验、护理等专业(学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6名。(详见招聘计划表)
2016年嘉兴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卫技人才需求计划表


2016年嘉兴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卫技人才需求计划表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专业/学科要求

学历/学位

其他要求

口腔科

1

口腔医学

硕研及以上

 

检验科

1

医学检验

硕研及以上

 

病理科1

1

病理技术及相关专业

硕研及以上

 

护理

1

护理学

硕研及以上

 

妇产科

6

临床医学、妇产科学

本科及以上

本科学历人员需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或已取得规培证书,

硕研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专业技术资格

(规培证书)不作要求。

儿科

3

临床医学、儿科学

本科及以上

内科、重症医学科

2

临床医学、内科学、重症医学

本科及以上

超声科

4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

本科及以上

耳鼻咽喉科

1

耳鼻咽喉学、临床医学专业

本科及以上

麻醉科

3

临床医学,麻醉学

本科及以上

病理科2

1

临床医学、病理诊断学

本科及以上

儿保科

1

康复医学、临床医学、儿科学

本科及以上

妇保科

1

临床医学、妇产科(妇女保健方向)

本科及以上

总计

26

 

 

 


三、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在全国范围内面向社会人员或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应届毕业生。并具有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医疗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注重学习,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认真履行职责,具有一定的开拓创新精神。
4.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学位等要求。社会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须于2016年6月1日前取得(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16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规培证书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5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即1970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15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嘉兴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三楼人事科(浙江省嘉兴市中环东路2468号,邮编:314051)。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件方式(快件或网上投递)。报名材料请尽快邮寄至嘉兴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以邮件方式网上投递时须以“应聘岗位+学历+专业+姓名”作为文件名,人事科外网邮箱地址:jxfbyrsk@163.com,材料原件及复印年可在后续环节提供、审核。
4.报名时所须提供材料
(1)2016年嘉兴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规培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复印件和个人简历等相关证明材料;留学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论文、业绩的证明资料;
(5)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2张(贴报名登记表上);
(6)事业在编人员须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10天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结果通知本人。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结合相关技能知识测试的形式进行,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考试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四)考核。
考核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五)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市妇幼保健院网站(http://www.jxfby.com/)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核、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根据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医学生网 www.yxszp.com 整理发布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 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市妇幼保健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人力社保局和嘉兴市卫生计生委监督指导。招聘程序参照《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执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2、未尽事宜,由嘉兴市卫生计生委和嘉兴市妇幼保健院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的各项后续事宜将刊登于嘉兴市妇幼保健院网站http://www.jxfby.com/,届时报名人员可到网上查询。
联系电话:0573-82074760 联系人:朱女士 

监督电话:0573- 82823055 82228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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