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嘉兴市第二医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共42名,(详见招聘计划表)。
招聘计划表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 人数 |
专业要求 |
学历 |
备注 |
1 |
儿科 |
1 |
临床医学、儿科学 |
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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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 |
康复治疗学 |
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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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 |
麻醉学、临床医学 |
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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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 |
口腔医学 |
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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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 |
医学检验、 医学检验技术 |
本科 |
有资格证者优先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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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技术) |
1 |
医学检验 |
大专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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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 |
临床医学、 医学影像学 |
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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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 |
临床医学 |
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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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1 |
医疗器械制造与维护 |
大专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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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护理 |
31 |
护理学 |
大专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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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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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历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年龄要求:18周岁-35周岁(1981年6月12日至1998年6月12日期间出生)。
(三)学历要求:学历的取得时间为报名截止时。尚未取得学历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应聘。2016年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确认。报名时间:2016年6月12日-6月14日(8:30-11:00,14:00-16:30),报考人员按规定时间到嘉兴市第二医院组织人事科(二)(嘉兴市环城北路1518号新门急诊大楼行政办公区十楼)进行现场报名确认,逾期不再受理。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2016年嘉兴市第二医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应届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历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规培合格证书等证书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提供材料及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录用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二)考试
1.1-9号岗位:采用直接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10号岗位(护理岗位):采用技能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有无违纪、违法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五)公示。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反映的,由医院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处理意见报嘉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六)录用。拟录用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医院与拟录用对象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意向书。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和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的,取消录用资格。毕业生录用后实行劳动合同制。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1年见习期,见习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在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
四、其他事项
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的公告、考试、体检、考核、录用等相关信息在嘉兴市第二医院网站(www.jxey.com)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咨询电话:0573-82151108,0573-82054866,监督电话:0573-82151341。
2016年嘉兴市第二医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upload/201606/13/20160613153136780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