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公开招聘临床、护理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共23名,招聘计划如下。
岗位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 类别 |
专业 |
学历 |
备注 |
1 |
护理 |
20 |
专技 |
护理学 |
大专及以上 |
|
2 |
外科 |
1 |
专技 |
临床医学 |
本科 |
全日制 |
3 |
放射技术 |
1 |
专技 |
医学影像技术、医学影像学 |
本科 |
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
4 |
总务科 |
1 |
工勤 |
电梯等设备维修相关专业 |
大专及以上 |
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1、专技岗位: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历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2、工勤岗位:历届毕业生。
(二)年龄:专技岗位人员要求18周岁-35周岁(1980年12月5日至1998年12月5日期间出生)。工勤岗位人员要求18周岁-40周岁(1975年12月5日至1998年12月5日期间出生)
(三)学历要求:学历的取得时间为报名截止时。尚未取得学历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若学校未发,凭学生证)报名应聘,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确认。时间:2016年12月5日-12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报考人员到嘉兴市中医院人事科(嘉兴市中山东路1501号10号楼312室)进行现场报名确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应届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历届生提供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及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4.填报《嘉兴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自行下载填报,并手工签名)。
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提供材料及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录用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笔试和面试。
(二)考试
1、专技岗位笔试:专技岗位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50%。笔试内容为各岗位相关知识。笔试时间、地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定于12月9日下午13:15准时到嘉兴市中医院8号楼10楼杏林苑,参加理论考试。请携带身份证原件、签字笔,2B铅笔、橡皮。笔试时间:90分钟。
工勤岗位直接面试。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工勤岗位直接进入面试,考试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根据考试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核。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有无违纪、违法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五)公示。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反映的,由医院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处理意见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六)录用。拟录用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医院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意向书。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和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的,取消录用资格。新毕业生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1年见习期,见习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有工作经验(工作一年以上)并取得执业证书的录用人员,按合同规定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录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不再递补。拟录用人员在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
四、其他事项
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的公告、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录用等相关信息将刊登于嘉兴市中医医院门户网站(http://www.jxzyy.cn),届时报名人员可到网上查询。
联系电话:0573-82081989 82095198
监督电话:0573-82081325
嘉兴市中医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