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条件及对象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专业对口,具有良好地职业道德,愿意履行卫生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全日制医学类普通高校第一批次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以及第二批次公办院校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
3.由设立博士点院校统一管理的民办独立学院普通全日制医学类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未设博士点民办独立学院普通全日制医学类应届本科优秀毕业生或院(校)优秀学生干部。
4.护理专业、影像技术专业因各地医院需求大,放宽到大专以上学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5.硕士研究生以上及高级职称人才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
二、引进办法
采用专场招聘会的形式,县卫计局组织招聘单位到县外相关医学院校、大型医学类专场招聘会进行专场招聘。现场采取分专业综合考查的方法,择优录用。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后,视为完成引进计划,该岗位不再接受报名。县人力社保局、县卫计局对过程进行监督。
三、具体程序如下:
1.发布招聘信息。招聘单位在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或招聘会现场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和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受理应聘人员报名,考生只有一次机会参加同一单位相关岗位考试。应聘者在应聘时需提交简历、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历年学习成绩单和荣誉证书等。用人单位受理报名后,根据应聘人员的基本情况与招聘岗位是否相符进行资格审查。
3.综合考查。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和岗位要求组织综合考查,择优录用。
4.签订协议。招聘单位与拟签约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
5.考察和体检。考察和体检按现有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进行,色觉异常(色盲或色弱)的体检结果为不合格。考察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6.办理聘用。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引进计划
2018年四家县属医疗卫生单位计划引进各类医技专业人才共89人,其中县人民医院41人,县中医院45人,县妇计中心2人,县疾控中心1人(具体见附件)。根据报名情况和引进单位需求,经县人力社保局和县卫计局同意,招聘单位可在计划控制数内适当调整引进计划。
五、其它事项
1.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条件所需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研究生(需提供双证)可延至2018年12月31日。
2.不需规培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需规培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8周年。
3.办理聘用手续后,如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聘用后连续三年未能取得岗位所需执业或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终止(解除)聘用合同。
4.应聘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如有虚假,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会初步安排
第一站:温州医科大学 时间:2017.11.25
第二站:浙江中医药大学 时间:2017.12.09
第三站: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护理专场) 时间:2017.12.14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