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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江宁波市第九医院招聘事业编制人员30人公告
更新时间:2017-12-22 13:39:32  点击次数:

根据宁波市第九医院(宁波市第一医院江北分院)事业发展需要,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0名。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具体招聘岗位、数量、学历、相关要求等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合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二)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1日至12月29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5: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址:宁波市第九医院(宁波市第一医院江北分院)(宁波市江北区祥北路68号)五号楼四楼人事科。

2、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1日至12月29日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报名表(附件3)及材料清单(附件4所列清单)发送至djyy_rsk@163.com。

资格审查:对网络报名初审通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时间:2018年1月4日8:00—11:30,地点:宁波市第九医院(宁波市第一医院江北分院)(宁波市江北区祥北路68号)五号楼四楼人事科,请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原件。

3、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数不足1:2的招聘岗位,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指标。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18年1月5日上午

2、面试地点:宁波市第九医院(宁波市第一医院江北分院)(宁波市江北区祥北路68号)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评应试者专业技术能力、口头表达、快速反应、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直接淘汰。

(三)体检和签约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

(四)考察和录用

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解除就业协议,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四、其他事项

(一)拟录用人员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不能按时取得规定的学历证书取消录用资格。

(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口的,必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三)拟录用人员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咨询电话:0574-56803987 0574-87668281。

监督电话:0574-87668857。


点击下载>>>

1、2018年宁波市第九医院招聘事业编制应届毕业生计划表.doc

2、2018年宁波市第九医院招聘事业编制应届毕业生报名表.doc

3、2018年宁波市第九医院招聘事业编制应届毕业生报名材料清单.doc

 

 

 

宁波市江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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