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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江瑞安市医共体医院优秀毕业生提前招聘72人公告(赴温州医科大学)
更新时间:2018-11-30 15:55:43  点击次数:
为更好地选拔人才,大力引进医学类优秀人才,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3〕197号)精神,经研究,由瑞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联合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团赴温州医科大学举行专场招聘会,招聘2019届优秀毕业生7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届毕业生,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985”“211”“双一流”高校毕业生;

(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三)大学期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获得一次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两次校级三等奖学金(每学年限计一次)、或综合成绩排名为其所读学校同专业前30%的医学类本科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护理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为2018年12月1日上午8:30-11:30

报名地点设在温州医科大学同济楼6B209教室。

2.报名材料:

(1)如实填写《瑞安市医共体医院赴温州医科大学提前招聘2019届优秀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带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证书和奖学金证书、学校(学院)出具的综合成绩排名证明材料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荣誉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核

1.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进行预选。

2.预选根据报名人员的学历层次、荣誉等级和次数、奖学金等级和次数、综合成绩排名等,按不超过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考试人员。2018年12月1日(星期六)19点前,招聘单位以电话(短信)形式通知入围考试人员。

(三)考试、考核

1.考试、考核日期和地点:2018年12月2日上午8:30,温州医科大学同济楼6B206教室。

2.考试、考核办法:考试、考核采用面试或面谈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入围体检。

考试考核结束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入围体检,并于当日签订就业意向书,未签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可依次递补;无递补人员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体检、考察

已签订就业意向书的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入围考察人员。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文件执行。报名时尚未提供学历证书等材料的,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或因各种原因放弃的,其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瑞安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

咨询电话:瑞安市卫计局组织人事科 0577-5890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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