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卫计系统2019届高校毕业生校园招聘公告
更新时间:2018-12-04 15:32:46 点击次数:次
为加强我县卫技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天台县卫计系统校园招聘医学类高校毕业生暂行办法》(天政办发〔2015〕112号)文件精神,天台县卫计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医学院校招聘2019届优秀毕业生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县级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对象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批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放射医师、麻醉医师、护理岗位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2月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2年12月8日以后出生);
3.户籍不限;
4.在校期间无不良记录,同时须按期取得毕业证书且具有相应专业学历学位。
(二)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对象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2月8日以后出生);
3.户籍不限;
4.在校期间无不良记录,同时须按期取得毕业证书且具有相应专业学历学位。
三、招聘时间地点
第一场,报名时间:2018年12月8日,报名地点: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田径场。
第二场,报名时间:2019年1月5日,报名地点:温州医科大学。第二场招聘计划详见补充公告。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填写完整报名表(附件2)、1寸照片2张、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应聘人员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应聘人员所提供材料不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招聘单位有权在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取消其应聘资格。
开考比例: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紧缺专业岗位(今年紧缺专业岗位为临床医师、放射医师、麻醉医师)开考比例为1.5:1,一般专业岗位开考比例为2:1。各岗位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数。
(二)现场考试
1.考试时间:
第一场2018年12月8日,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第二场2019年1月5日,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 本科学历应届毕业生考试
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内容包括医学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以考生各科笔试成绩平均分的80%为各科合格分数线,以本场考生笔试平均分的80%为全场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低于任一个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入围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原则以1.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遇末位笔试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60分以下,直接淘汰。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遇考生总成绩并列,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考试。
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采取面试形式。面试60分以下,直接淘汰。
(三)签约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以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员;有多家医疗机构共同招聘的岗位,由考生按成绩高低先后自行选择签约单位。如遇有应聘者放弃签约,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可在考试合格人员中实施递补。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招录人员统一与县卫计局签订就业协议,按实际情况分配。
五、其他
1.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2.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但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延期至取得相应资格后办理转正定级。录用二年内仍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3.根据《天台县卫计系统校园招聘医学类高校毕业生暂行办法》(天政办发〔2015〕112号)文件要求落实相关待遇。
未尽事宜由天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一、招聘岗位
详见天台县卫计系统2019届高校毕业生校园招聘计划表。第一场招聘数不足的,再进行第二场招聘。
临床护士 护理学 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 8人
(一)县级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对象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批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放射医师、麻醉医师、护理岗位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2月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2年12月8日以后出生);
3.户籍不限;
4.在校期间无不良记录,同时须按期取得毕业证书且具有相应专业学历学位。
(二)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对象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2月8日以后出生);
3.户籍不限;
4.在校期间无不良记录,同时须按期取得毕业证书且具有相应专业学历学位。
三、招聘时间地点
第一场,报名时间:2018年12月8日,报名地点: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田径场。
第二场,报名时间:2019年1月5日,报名地点:温州医科大学。第二场招聘计划详见补充公告。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填写完整报名表(附件2)、1寸照片2张、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应聘人员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应聘人员所提供材料不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招聘单位有权在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取消其应聘资格。
开考比例: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紧缺专业岗位(今年紧缺专业岗位为临床医师、放射医师、麻醉医师)开考比例为1.5:1,一般专业岗位开考比例为2:1。各岗位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数。
(二)现场考试
1.考试时间:
第一场2018年12月8日,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第二场2019年1月5日,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 本科学历应届毕业生考试
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内容包括医学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以考生各科笔试成绩平均分的80%为各科合格分数线,以本场考生笔试平均分的80%为全场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低于任一个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入围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原则以1.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遇末位笔试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60分以下,直接淘汰。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遇考生总成绩并列,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考试。
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采取面试形式。面试60分以下,直接淘汰。
(三)签约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以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员;有多家医疗机构共同招聘的岗位,由考生按成绩高低先后自行选择签约单位。如遇有应聘者放弃签约,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可在考试合格人员中实施递补。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招录人员统一与县卫计局签订就业协议,按实际情况分配。
五、其他
1.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2.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但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延期至取得相应资格后办理转正定级。录用二年内仍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3.根据《天台县卫计系统校园招聘医学类高校毕业生暂行办法》(天政办发〔2015〕112号)文件要求落实相关待遇。
未尽事宜由天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