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衢州市柯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赴医学院校招聘应届医学类毕业生23人公告
更新时间:2018-12-12 11:39:57 点击次数:次
为进一步加强柯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卫技人员素质,改善人员队伍结构,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我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2019年应届医学类毕业生23名(其中区妇幼保健院4名、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含柯城区中医医院(筹)>19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面向浙江中医药大学、温州医科大学、皖南医学院、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等全国相关医学院校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户籍不限,性别不限。
(二)报考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及地点:具体报名时间、地点以学校当日发布信息为准。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如实填写《衢州市柯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9年应届医学类毕业生报名表》(附件)和提交以下材料:
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粘贴在报名表上)、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学生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和入学以来每个学期的各科学业成绩、各类获奖、荣誉证书,以及所有能证明个人相关能力水平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为提高报名效率,请报考考生按照“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成绩单—获奖证书等材料”顺序装订。
考生因自身原因延误报名、材料证书未按时完整提供等原因造成的影响,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对制造、提供虚假材料的,查实后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
(二)招聘办法
1.考试。此次招聘采用面试形式进行,招聘岗位按照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2︰1开考,否则按照规定比例进行核减或核销计划。由区卫计局会同招聘单位对报考对象就读学校、学历层次、学业成绩、荣誉获奖以及综合表现进行审核考察,按照2︰1择优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视为放弃。
2.签约。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确定签约对象(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低于60分不列入签约人选),并在签约当天规定时间、规定地点签订就业协议,否则视作自动放弃。
3.体检、考察。体检及考察工作待考生毕业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报考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由区卫计局会同招聘单位进行。
4.公示、聘用。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柯城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官网“招考录用”板块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聘用人员一经聘用后须在柯城区服务满五年。因聘用人员单方违约,聘用人员应当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支付违约金。
四、其他事项
(一)柯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柯城区各部门(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柯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针对柯城区事业单位招聘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柯城区事业单位招聘无关。
(二)本次招聘人员聘用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人员进入柯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区妇幼保健院的人员实行柯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编制报备员额管理,待遇对应岗位性质,按柯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1.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2.体检、考察不合格的;
3.逾期不报到的;
4.未在2019年8月31日取得毕业证书(硕士及以上学历还须提供学位证书)的;
5.其它不符合聘用要求的。
(四)各招聘岗位签约后如出现放弃的,不再递补。
(五)此次招聘工作纪律监督电话:0570-3022579;0570-3026203。
(六)本公告相关事宜由柯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一、招聘计划
护理 3 护理、护理学、助产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面向浙江中医药大学、温州医科大学、皖南医学院、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等全国相关医学院校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户籍不限,性别不限。
2.专场招聘会安排
招聘时间 招聘地点
2018年12月8日 浙江中医药大学
2018年12月25日 皖南医学院滨江校区
2019年1月5日 温州医科大学
2019年3月2日 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及地点:具体报名时间、地点以学校当日发布信息为准。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如实填写《衢州市柯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9年应届医学类毕业生报名表》(附件)和提交以下材料:
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粘贴在报名表上)、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学生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和入学以来每个学期的各科学业成绩、各类获奖、荣誉证书,以及所有能证明个人相关能力水平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为提高报名效率,请报考考生按照“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成绩单—获奖证书等材料”顺序装订。
考生因自身原因延误报名、材料证书未按时完整提供等原因造成的影响,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对制造、提供虚假材料的,查实后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
(二)招聘办法
1.考试。此次招聘采用面试形式进行,招聘岗位按照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2︰1开考,否则按照规定比例进行核减或核销计划。由区卫计局会同招聘单位对报考对象就读学校、学历层次、学业成绩、荣誉获奖以及综合表现进行审核考察,按照2︰1择优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视为放弃。
2.签约。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确定签约对象(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低于60分不列入签约人选),并在签约当天规定时间、规定地点签订就业协议,否则视作自动放弃。
3.体检、考察。体检及考察工作待考生毕业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报考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由区卫计局会同招聘单位进行。
4.公示、聘用。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柯城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官网“招考录用”板块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聘用人员一经聘用后须在柯城区服务满五年。因聘用人员单方违约,聘用人员应当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支付违约金。
四、其他事项
(一)柯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柯城区各部门(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柯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针对柯城区事业单位招聘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柯城区事业单位招聘无关。
(二)本次招聘人员聘用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人员进入柯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区妇幼保健院的人员实行柯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编制报备员额管理,待遇对应岗位性质,按柯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1.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2.体检、考察不合格的;
3.逾期不报到的;
4.未在2019年8月31日取得毕业证书(硕士及以上学历还须提供学位证书)的;
5.其它不符合聘用要求的。
(四)各招聘岗位签约后如出现放弃的,不再递补。
(五)此次招聘工作纪律监督电话:0570-3022579;0570-3026203。
(六)本公告相关事宜由柯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