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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宁大附属医院
更新时间:2021-12-04 15:07:38  点击次数: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大学同意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报备员额高层次人才9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的前身是宁波市第三医院,创建于1951年5月,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及预防保健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卫生部内镜专业技术培训基地、国家爱婴医院、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中国医师协会妇科专家会诊中心、中华医学会糖尿病分会糖尿病教育管理认证单位、省文明单位、省文明医院、省平安医院、省绿色医院。

医院核定病床1100张。设有内、外、妇、儿、重症监护室等33个病区及手术麻醉科,开设60多个专家专科门诊及检验、影像、心电、超声、输血、临床微生物、药剂等医疗辅助科室。全院职工数1666人(含编外),卫技人员数1481人,正高124人、副高254人;博士25人、硕士34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3人,省“151”第一层次2人,省“151”第二层次1人,省“151”第三层次3人,省医坛新秀1人。

医院以学科建设为立院之本,各学科重点突出,发展协调。目前医院拥有省市共建医学重点学科1个—胃肠病学;宁波市十大品牌学科—临床护理学;宁波市医学重点学科2个—骨外科学、医学影像学;宁波市医学重点扶持学科2个—皮肤病学、内分泌学;市级重点实验室1个—宁波市听觉和平衡医学重点实验室;妇科(妇科疾病微创治疗)、消化内科(消化道早癌内镜诊治)、骨科(脊柱疾病)3个专科(病)被列为第一批宁波市市级医院临床特色重点专科(病);产科、眼科、内分泌科3个宁波大学校级重点学科;ICU、妇科、心内科、泌尿外科、胸外科、儿内科、康复科、急诊科等学科被列为宁波大学校级重点扶持学科。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岗位

岗位

类别

人数

岗位职责

招聘专业

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

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临床

专技

36

各科日常诊断、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内科学(消化内科方向、呼吸内科方向、心内科方向、内分泌方向)、外科学(胃肠外科方向、肝胆外科方向、脊柱外科方向、骨外科学方向、运动医学方向、泌尿外科方向、神经外科方向、胸外科方向、甲乳外科方向、)、神经病学、妇产科学、儿科学、急诊医学、重症医学、麻醉学、分子生物学、生物化学、耳鼻咽喉科学、口腔医学专业、皮肤病与性病学、眼科学等临床类专业

研究生学历、

博士及以上学位

 

 

 

 

 

 

面向

全国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已取得学历学位的历届生,年龄35周岁以下(其中对博士研究生、拥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学历可放宽至本科。临床岗位要求已取得执业医生资格。

33

内科学(消化内科方向、呼吸内科方向、心内科方向、肿瘤内科方向、感染病学肝病方向)、外科学(胃肠外科方向、血管介入方向、手外方向、骨外科学方向、运动医学方向、泌尿外科方向、胸外科方向、甲乳外科方向)、神经病学、老年医学、急诊医学、麻醉学、针灸推拿学、皮肤病与性病学、中医学、全科医学、妇产科学、眼科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等临床类专业

研究生学历、

硕士及以上学位

医技

专技

7

各科日常诊断、教学、科研等工作

医学影像与核医学、生物医学信息、材料化学、信息与通信工程(医学图像处理方向)、医学检验学、护理学等医技类专业

研究生学历、

博士及以上学位

1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技术,生物医学工程、医学影像与核医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学、医学影像等医技类专业

研究生学历、

硕士及以上学位

护理

专技

1

临床护理、教学、科研相关工作

护理学

研究生学历、

博士及以上学位

2

研究生学历、

硕士及以上学位

 

经济运行管理部

专技

1

经济运行管理相关工作

经济学、会计学、

财务管理专业

研究生学历、

博士及以上学位

面向 

全国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2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2、历届生,年龄35周岁以下。

组织人事部

专技

1

人事相关工作

人力资源管理类专业

研究生学历、

博士及以上学位

中共党员,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2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2、历届生,年龄35周岁以下。

后勤保障部

专技

1

承担后勤物业管理等工作

管理学类专业

研究生学历、

博士及以上学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2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2、历届生,年龄35周岁以下。

保卫科

专技

1

医院消防安全等相关工作

消防工程专业

研究生学历、

硕士及以上学位

基建科

 

专技

1

医院基本建设管理等工作

土木工程类专业

研究生学历、

硕士及以上学位

专技

1

水电气暖运行管理等工作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能源动力、土木水利(暖通方向)、智能建筑专业

 





















注:1、2022届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202110月1日至2022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2届应届毕业生,但须于2022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录用;2、除2022届应届毕业生的外,其他要求的学历(学位)的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12月10日

2、报名办法:线上填写完成报名表(https://ndfyrs.mike-x.com/NGI9j)并将个人简历及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稿发送邮件至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组织人事部邮箱:ndfyrs@126.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岗位+姓名”。

3、资格初审:招聘单位人事部门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向审核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审核。    

4、资格条件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为紧缺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人数与招考岗位数比例达不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考生人数进入考试程序。临床医技护理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2: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2: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保卫科、基建科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5、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试程序的应聘人员将由人事部门通知本人,同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面试试题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格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对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试程序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毕业(学位)证书(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生证)、执业医生资格证、职称证、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提供材料视报考岗位的条件要求而定)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水平、研发能力、创新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应聘人凭《面试通知》和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3、成绩

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7355643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035508

  

 

                                       宁波大学     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

                                                                                                                                                                     202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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