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经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劳动合同制),现将我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劳动合同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公开招聘临床、医技、护理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劳动合同制)共39名。(详见招聘计划表)。
招聘计划表
序号 |
科室 |
专业 |
学历 |
人数 |
备注 |
1 |
儿科 |
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1 |
中级或取得规培证书 |
2 |
外科 |
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1 |
中级或取得规培证 |
3 |
内科、ICU |
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1 |
中级或取得规培证 |
4 |
儿保科 |
口腔医学或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1 |
中级或取得规培证 |
5 |
耳鼻咽喉科 |
耳鼻咽喉学或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1 |
中级或取得规培证 |
6 |
超声科 |
医学影像学或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2 |
中级或取得规培证 |
7 |
检验科 |
医学检验 |
大专及以上 |
2 |
|
8 |
放射科 |
医学影像学技术 |
大专及以上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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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护理部 |
护理学或助产学 |
大专及以上 |
29 |
含口腔护理专业1名 |
合计 |
39 |
|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2016年全日制医学类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历届全日制医学类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年龄要求:18周岁-35周岁(1980年1月14日至1998年1月13日期间出生)。
(三)学历要求:学历的取得时间为报名截止时。尚未取得学历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若学校未发,凭学生证)报名应聘,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仅限护理岗位)、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确认。时间:2016年1月13日-1月20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报考人员到嘉兴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嘉兴市中环东路2468号行政楼三楼)进行现场报名确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应届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历届生提供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4.《嘉兴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非编)报名表》一式两份(根据附件提供的表格,自行下载填报,并手工签名)。
不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提供材料及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录用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笔试和面试。
(二)护理笔试。占总成绩的50%。笔试内容为护理相关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定于1月21日上午8:40准时到行政楼四楼报告厅签到,参加理论考试。请携带身份证原件、签字笔,2B铅笔、橡皮。考试时间:9:00-10:30。
(三)护理面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时间:1月21日下午13:30,提前30分钟(13:00)开始面试抽签,考生须于13:00前完成签到。地点:行政楼三楼会议会。
(四)其他岗位面试及技能测试。 总分为100分,以高分者进入体检程序。面试时间:1月21日下午13:30,提前30分钟(13:00)开始面试抽签,考生须于13:00前完成签到。地点:行政楼三楼会议会。
(五)体检。护理岗位面试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在前面。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
(六)考核。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有无违纪、违法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七)公示。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反映的,由医院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处理意见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八)录用。拟录用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医院与拟录用对象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意向书。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和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的,取消录用资格。新毕业生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1年见习期,见习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有工作经验(工作一年以上)并取得执业证书的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1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录用人员享受相应的合同制待遇。
录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不再递补。拟录用人员在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
四、其他事项
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的公告、笔试(护理)、面试、体检、考核、录用等相关信息将在嘉兴市妇幼保健院外网(www.jxfby.com)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咨询电话:82074760,监督电话:82323055。
2016年招聘劳动合同制卫技人员报名表:/upload/201601/12/20160112105626610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