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2016-03-13 15:52:39 次浏览 分类:就业信息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2016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信息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和省属事业单位探索分类开展公开招聘工作精神,制定2016年度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方案,经有关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和安排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为浙江大学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是全国首家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全球首批JCI国际学术医学中心,承担着全省医疗、教学、科研、保健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等应急任务。医院由两院区组成,其中解放路院区位于杭州市上城区,核定床位2000张;滨江院区位于杭州市滨江区,核定床位1200张。


二、招聘计划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信息见《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16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目录》(附件1,以下简称《特岗目录》)。


招聘岗位主要是需要聘用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和急需的短缺专业、特殊技能人才的专业技术岗位,共计划招聘24名工作人员。


此外,公开招聘尚有缺额的岗位及部分新增岗位继续招聘。


(二)招聘对象


凡符合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的人员,无论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一般均可报名应聘。


应届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应确保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取得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原则上要求在2016年7月前)。


(三)招聘条件


应聘者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我院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包括:


1、一般不超过规定的“年龄上限”。由于招聘计划实施周期较长,有关年龄计算办法从简。例如,上限为45周岁的,凡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均视为符合条件。对于应届毕业生,岗位资格条件中有年龄要求的,仅作为相关应聘人员参考,不作为限制性要求。在职公务员、各类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需要应聘的,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一般可仅作为参考,不作为限制性要求。


2、不低于明确的“学历/学位”和“职称/职业资格”条件标准。


3、适应招聘岗位工作需要的“专业/学科方向”要求。应聘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或学科方向要求,一般由我院根据应聘者学历证书、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实际从事的工作岗位以及代表性科研论文等进行综合认定。


4、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要求。明确优先考虑具备特定条件人员的岗位,在获得符合条件人员报名的情况下,我院可以谢绝其他人员应聘,也可能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体现其用人偏好。


5、应聘人员还应具备在2016年12月前正式到岗的条件。除应届毕业生外,其他应聘人员应已取得相应执业资格。


资格条件各项目标注有“*”符号的,表明该项内容为弹性条件,一般结合该岗位“其他条件”中相应要求灵活掌握。如:“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同时注明“*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者放宽到硕士”的岗位,取得硕士学位的副教授即视为符合条件。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自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3月25日止,逾期者可不接受其报名。报名均在医院官网(http://www.z2hospital.com)报名平台上进行,可点击首页“人事招聘”中“简历投递”,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并按系统要求填写简历并上传附件。应聘者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我院将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


3、初评。我院将组织评审组,结合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实际通过初审人数,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初步评估。评估主要针对应聘人员教育背景、专业与科研方向、学术论文及学术影响因子、实践经验、所获荣誉等因素。


(二)考试


本轮招聘考试工作将分批分次组织,在2016年4月底前完成相对集中的招聘。


考试采用面试形式,分科室、院两轮进行,逐轮淘汰。


护理岗位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1、科室面试


科室面试工作小组根据我院制度规定组织并开展工作。具体面试方式、内容由各科室结合岗位和专业特点决定,包括但不限于专业测试、临床操作、病例书写等。科室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素质、业务能力和团队融合潜力,确定对面试人员的测评意见和排序,并推荐进入医院面试。科室测评意见为不适合聘用的,不进入下一环节;全部为不适合的,相应招聘计划中止。


2、医院面试


医院包括英语面试和综合面试。英语面试由外籍专家主持,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英语听说和交流能力,面试意见作为综合面试环节参考。综合面试由医院领导班子及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评审组,将综合科室面试意见、英语面试成绩以及与应聘人员开放性交流情况,确定应聘人员整体表现排序和体检、考核对象名单。综合面试意见为不适合聘用的,不进入下一环节;全部为不适合的,相应招聘计划中止。


(三)调剂


面试工作结束后,我院将根据空缺岗位、应聘人员填报调剂志愿及其面试表现、排序等情况,安排岗位调剂。在招聘计划总量内,少量岗位将适当增聘一些优秀人员。


(四)体检、考核


医院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根据综合面试结果、招聘计划和调剂办法,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名单。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浙江省公务员考录相关环节工作的办法进行。体检在我院体检中心进行,标准及操作规程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办法执行。


体检、考核中如有不合格者,各岗位根据综合面试排序安排递补人员。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核均合格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均为事业编制内人员,与我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医院网站(http://www.z2hospital.com/cms/default.aspx,“人事招聘”-“简历投递”栏);


2、浙江大学网站(http://www.zju.edu.cn/ );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机关事业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医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浙江大学(人事处):0571-88981917


   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直接咨询医院有关部门。


通讯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解放路111号金钱大厦1201室(邮政编码:310009)


咨询电话:0571-87783884,87783886

附件:/upload/201603/15/20160315155448525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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