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妇幼保健院

2016-03-21 15:42:14 次浏览 分类:就业信息

 2016年嘉兴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二批)

因医院发展需要,根据《嘉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嘉委办[2007]60号) ,经嘉兴市人力社保局和嘉兴市卫生计生委同意,嘉兴市妇幼保健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24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嘉兴市妇幼保健院是嘉兴市卫生计生委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我市唯一一家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主要承担医疗、保健、科研、教学等相关工作。年门急诊人次100余万,住院人次4万余,年分娩量1.3万余人次,完成手术1.5万余台。在岗职工1118人,其中高级职称174人。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计划招聘医学类、检验、影像、护理等专业(学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4名。(详见招聘计划表)

嘉兴市妇幼保健院2016年高层次人才需求计划表

岗位序号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专业(学科)要求

学历/学位

备注

1

妇产科

8

临床医学、妇产科学

本科及以上/学士

本科学历人员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硕研及以上人员专业技术资格不作要求

2

儿科

3

临床医学、儿科学

本科及以上/学士

3

内科、ICU

2

临床医学、内科学、重症医学

本科及以上/学士

4

超声科

2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

本科及以上/学士

5

耳鼻咽喉科

1

耳鼻咽喉学、临床医学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士

6

麻醉科

2

临床医学,麻醉学

硕研及以上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学历放宽到本科

7

乳腺科

1

临床医学、甲乳外科、肿瘤外科

硕研及以上

 

8

病理科

1

病理诊断学

硕研及以上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学历放宽到本科

9

儿保科

1

康复医学、临床医学、儿科学

硕研及以上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学历放宽到本科

10

妇保科

1

妇产科(妇女保健方向)、临床医学

硕研及以上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学历放宽到本科

11

检验科

1

医学检验

硕研及以上

 

12

护理

1

护理学

硕研及以上

 

总计

24

 

 

 




 
 
 
三、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医疗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注重学习,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认真履行职责,具有一定的开拓创新精神。
(二)资格条件
1.招聘范围及对象:已取得高级职称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应学士及以上学位)人员或全日制医学类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
2.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0年3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 1970年3月30日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尚未取得学历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或个人简历应聘。2016年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
 4.专业技术资格要求:本科学历人员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硕研及以上人员专业技术资格不作要求。
 5.专业要求:按招聘计划要求的专业(详见招聘计划表)。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30日至2016年4月10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嘉兴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三楼人事科(浙江省嘉兴市中环东路2468号,邮编:314051)。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件方式(快件或网上投递)。报名材料请尽快邮寄至嘉兴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以邮件方式网上投递时须以“应聘岗位+学历+专业+姓名”作为文件名,人事科外网邮箱地址:jxfbyrsk@163.com,材料原件及复印年可在后续环节补交、审核。
4.报名时所须提供材料
(1) 嘉兴市妇幼保健院201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upload/201603/25/201603251548234445.doc,一式二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复印件或个人简历等相关证明材料;留学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论文、业绩的证明资料;
(5)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2张 (贴报名登记表上);
(6)事业在编人员须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对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提供材料及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考试。采用面试结合相关技能知识测试的形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根据考试情况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四)考核。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五)公示。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我院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医院外网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将进行调查核实。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核、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拟聘用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医院与拟聘用对象签订《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聘用协议书。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按嘉兴市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有关手续,不能按时毕业和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市妇幼保健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人力社保局和嘉兴市卫生计生委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2、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的各项后续事宜将刊登于嘉兴市妇幼保健院网站http://www.jxfby.com/,届时报名人员可到网上查询。
    
联系电话:0573-82074760     联系人:朱女士   
监督电话:0573- 82823055  82228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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